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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国学经典)《渔樵对问》译注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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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1-8 14:46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樵者又问曰:“鱼可生食乎?”
曰:“烹之可也。”
曰:“必吾薪济子之鱼乎?”
曰:“然。”
曰:“吾知有用乎子矣。”
曰:“然则子知子之薪,能济吾之鱼,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。薪之能济鱼久矣,不待子而后知。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,则子之薪虽积丘山,独且奈何哉?”
樵者曰:“愿闻其方。”
曰:“火生于动,水生于静。动静之相生,水火之相息。水火,用也;草木,体也。用生于利,体生于害。利害见乎情,体用隐乎性。一性一情,圣人能成子之薪。犹吾之鱼,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,而无所用矣,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?”
樵者曰:“火之功大于薪,固已知之矣。敢问善灼物,何必待薪而后传?”
曰:“薪,火之体也。火,薪之用也。火无体,待薪然后为体;薪无用,待火然后为用。是故凡有体之物,皆可焚之矣。”
曰:“水有体乎?”
曰:“然。”
曰:“火能焚水乎?”
曰:“火之性,能迎而不能随,故灭。水之体,能随而不能迎,故热。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,相息之谓也。”
曰:“火之道生于用,亦有体乎?”
曰:“火以用为本,以体为末,故动。水以体为本,以用为末,故静。是火亦有体,水亦有用也,故能相济又能相息。非独水火则然,天下之事皆然。在乎用之何如尔。”
樵者曰:“用可得闻乎?”
曰:“可以意得者,物之性也。可以言传者,物之情也。可以象求者,物之形也。可以数取者,物之体也。用也者,妙万物为言者也,可以意得,而不可以言传。”
曰:“不可以言传,则子恶得而知之乎?”
曰:“吾所以得而知之者,固不能言传。非独吾不能传之以言,圣人亦不能传之以言也。”
曰:“圣人既不能传之以言,则六经非言也耶?”
曰:“时然后言,何言之有?”
樵者赞曰:“天地之道备于人,万物之道备于身,众妙之道备于神,天下之能事毕矣,又何思何虑!吾而今而后,知事心践形之为大。不及子之门,则几至于殆矣。”
乃析薪烹鱼而食之,饫而论《易》。
(译:樵夫又问:“鱼可以生吃吗?”渔夫回答:“煮熟可以吃。”樵夫问:“一定要用我的柴薪才能把你的鱼煮熟吧?”渔夫回答:“是的。”樵夫说:“我知道我对你是有用的了。”渔夫说:“你虽然知道你的柴薪可以烹煮我的鱼,但却不知道你的柴薪能够烹煮我的鱼的原理。柴薪能够烹煮鱼,这件事情由来已久,不需要等到你的出现,然后才为人所知。假如世人尚未知道火可以用柴薪来生,那么,即使你的柴薪堆积如山,那又有什么用呢?”樵夫说:“请告诉我其中的原理。”渔夫说:“火生于动,水生于静。动静相生,水火相长相革。水火为应用,草木为本体。用生于利,体生于害。利害显现在情实上面,体用隐藏在质性之中。有质性,有情实,由此,圣人才能成就你的柴薪,就好比我的鱼。如果没有火烹煮,就会发臭变质,没有什么用了,又怎么能够养育人的七尺之躯呢?”樵夫说:“火的功用大于柴薪,这一点我已经知道了。请问:对于善于烧灼物体的人,又何必要等到有了柴薪然后才传火呢?”渔夫回答:“柴薪是火的本体;火是柴薪的应用。火没有本体,要等到有了柴薪然后才以柴薪为本体;柴薪没有应用,要等到有了火然后才以火为应用。因此,凡是有本体的物品,都可以焚烧。”樵夫问:“水有本体吗?”渔夫回到:“有。”樵夫问:“那火能焚烧水吗?”渔夫回答:“火的特性是可以面对它,但不可以跟随它,因此,它会熄灭。水的本体,它的特性是可以跟随它,但不可以面对它,因此,它会被加热。因此,有温泉,却没有寒火,这就是水火相长相革的体现。”樵夫问:“火的规律体现在应用之中,它也有本体吗?”渔夫回答:“火以应用为根本,以本体为末节,因此它具有动性。水以本体为根本,以应用为末节,因此它具有静性。火也有本体,水也有应用,因此水火能够相互调济,又能够相长相革。不只是水火如此,天下的事物都如此。主要看应用得怎么样罢了。”樵夫问:“可以讲讲应用吗?”渔夫回答:“可以用意识感知的,是事物的质性;可以用语言传达的,是事物的情实;可以用形象求取的,是事物的外形;可以用易数获取的,是事物的本体。所谓应有,是万物的奥妙的显现,可以用意识感知,却不可以用语言来传达。樵夫问:“应用不可以用语言来传达,那你怎么能够知晓它?”渔夫回答:“我能过知晓它的缘由,本来就不能够用语言来传达。非但我不能够用语言来把它传达出来,就连圣人,也无法用语言把它传达出来。”樵夫问:“既然圣人无法用语言把它传达出来,那么,为什么会有六经?难道六经不是用语言传达出来的吗?”渔夫回答:“那是时机到了很自然地显现出来的,哪里有什么人在用语言传达?”樵夫赞叹:“天地的规律在人身上体现得最完备,万物的规律在事物身上体现得最完备,各种奥妙的玄机在神奇莫测之处体现得最完备。此三者就把天下的本领都赅括尽了。此外,还有什么可思虑的呢?从今往后,我知道用心去感知,用形去实践是很重要的了。如果不到你这里,跟你交谈,我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领悟。我差点就成了一个无知的人了!”于是去除柴薪,烹鱼而食,食饱后谈论《易》。)
(注:以上文段为体用之辩,以薪火、水火为例来进行辨析。然后,针对樵夫“用可得而闻乎”这个问题,渔夫以“可以意得,而不可以言传”作答。这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语言的局限性。最后,樵夫悟出了“天地之道备于人,万物之道备于身,众妙之道备于神”这一结论,从而懂得了“事心践形”的重要性。渔夫说得这么玄妙,樵夫体会得这么玄妙,无非是为了说明事物的应用“可以意得,而不可以言传”罢了,正因为此,所以要“事心践形”,用心去感知用,用形体去践形用,让用显现出来。
火性炎上,炎上即动,水性润下,流归于静,故说“火生于动,水生于静”。柴薪本静,燃而生火,是为“静生动”。水本动,为草木所吸,是为“动生静”。两者合起来,就是“动静之相生”。夏天天气热,雨水遂多,可视为“火长水”。水烫而含火,可视为“水革火”。两者合起来,就是“水火之相息”。草木可生火,草木为体,火为用。水润下而为草木所吸,水为用,草木为体。此即“静为体,动为用”。火利于蒸煮,水利于润泽,故说“用生于利”。草木虽吸水而长,但终被斫为柴薪,故说“体生于害”。火蒸煮而令鱼得熟,薪被焚而成灰烬,火之利与薪之害皆可见于情实,故说“利害见乎情”。薪何以能够燃烧?火何以能够蒸煮?其中的原理似乎不可见,故说“体用隐乎性”。有体用之性,有利害之情,樵夫才能够斫草木为薪。就鱼与火的关系而言,火为体,鱼为用,没有火为体,则鱼失其为食之用。就薪火的关系而言,薪为体,火为用。凡是有本体的物体,都可以焚烧。水本克火,但火可以把水加热,令水变少,甚至把水煮干,这就是火焚水。“火之性,能迎而不能随。”“水之体,能随而不能迎”。这里的“迎”、“随”不好理解,若以上下来类比之,则相对容易理解一些。火性炎上,向上而不向下,然向上者必归于下,故火必灭。水性润下,向下而不向上,故水可热。水能吸火而变热,火却无法吸水而变冷,故“有温泉而无寒火”。温泉属于水火相长,寒火属于水火相革,相长能存,相革难存。水火相长相革即是水火相息。就薪火而言,薪为体,火为用。就火本身而言,火亦有体用,火有形体,其形体即是其本体,火有作用,其作用即是其应用。火以作用为根本,以本体为末节,而火的作用显现为动,故火性动。水有形体,其形体即是其本体,水有作用,其作用即是其应用。水以形体为根本,以作用为末节,而水的形体显现为静,故水性静。何为意、言、象、数?以火为例,火的质性可以用意识去感知,火的实际情况可以用语言去传达,火的外形可以用形象去比拟,火的外形所蕴含的本质,可以用易数去推理。事物的应用奥妙难言,可以意会,不可以言传。有些东西不用意会,言传便可;有些东西可以意会,可以言传;有些东西可以意会,不可以言传。有没有东西既不可以意会,又不可以言传呢?人为万物之长,是以天地之道在人身上体现得最完备。世间万物各具形态,万物之道在万物身上体现得最完备。事物的奥妙玄幻难言,众妙之道在神秘莫测的地方体现得最完备。所谓“事心践形”,无非是用心去感知应用,用形体去践行应用,让应用显现出来罢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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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了个去,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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