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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第四章:见全无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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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1-29 14:52:4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道德经》第四章。原文:道冲。而用之或不盈。渊兮。似万物之宗。挫其锐。解其纷。和其光。同其尘。湛兮。似或存。吾不知其谁之子。象帝之先。
    道解,吾道曰:人向道学对于大道的认知与道理的知见,在于参学及作为至养德方面的修持,本质皆自无有十分绝对之说,亦无所谓不容他人质疑乃至超越之意也。是言,道学本质,乃为包容及承载一切理论学说变化之存在也。故,于人而言,道理参学,既无所谓不可超越之成果,亦无所谓绝对正确之言论也。人向道学,生身处世,以此当明适可而止及其量力而行。此乃人向道学,奉行道理于处世作为之时,本应常持衡守之人生态度也。
    是以人者学道以至修行,皆自不得以天地万物周行之演变与众生百态自然之变化,强名局限及定义大道存在之本质,乃因二者存在之本质,皆自不足称谓大道之名也。是言,大道之名本即此二者存在之统称,且不止于此二者也。
    人向道学,认知悟参大道,明悟众妙之门,即成己道境界之无量也。此境既可容纳天地,承载万物。亦能显化自然,天地周行。演化诸法,众生百态。使之道者认知得以近乎于道,如若天地之根,万物之本也。人修大道,以此境界,可守公道以作无为之本。能同生活以就真常之状也。
    人向道学,唯道是从,大道真意将契合向学道者于举手投足之间,使其与道同存,即无以有,合道以认知,即有及无,契道以作为也,此乃太极有无相生之玄妙道象。即,道之修者,可于弘道之时,以种种景象,讲述大道之真常至理。亦可于为事之时,以种种作为,运用呈现大道之玄妙变化。
    诚信大道,人向道学,并不以身份之贵贱,武力之强弱,学识之多寡,财富之多少而做分别,此中众生百态谓为大道各司其职之状,各自呈现大道学说之中不同的道学体系与真常道理,乃文明社会缺一而不可之存在也,谓之成全。
《道德经》第四章:无执。
    吾道曰:人向道学,当明无执。不执对错,不走极端。人知大道,能容变化之象,心怀天地,可晓演变之理。此状,近乎于道,自然无碍。如此认知乃至修行,方谓道者,大道修行之人也。
何以言道?以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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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2-27 17:15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专业抢沙发的!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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